各位讀者,關於交通意外索償,在香港每一位車主都要替其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如車輛沒有有效的第三者保險保障,已屬違法,車主及司機有機會被監禁,此外,更可能要向因你車輛引致的交通意外的死傷者賠償。
因此,如你們遇到交通意外,財物受損及/ 或身體上受傷甚至死亡,你或死者的直屬親人必須報警處理,這樣才能最大保障到你的申索權益。當然,坊間,有一些輕微意外,很多車主或司機會私下處理,但本站不認為這是一個理想做法,而本文亦不會偱這方向討論。
此外,如你遇到交通意外,經濟上遇到問題,你可立刻向社會褔利署,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申請一些緊急援助。但這援助的金額有限,目的是幫助交通意外受傷處理者燃眉之急。
因此,交通意外受傷者或死者的直屬親人,對引起意外有疏忽責任的任何人士以人身傷亡疏忽索償才能讓交通意外受傷者或死者的直屬親人獲得合理的賠償,而當你於人身傷亡疏忽索償案取得賠償後,你就要向社會褔利署歸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所發的緊急援助金。
當然,如工傷賠償,有好多時保險公司會主動聯絡交通意外受傷者或死者直屬親人傾賠償問題,但往往受傷者或死者直屬親人因為不知道法例要求及賠償個案的例子,往往接受了一些比他們可索償的金額為低。
有時候,有些交通意外受傷者或死者的直屬親人感到交通意外過程中,受傷者或死者都要負上部分責任,就打消了人身傷亡疏忽索償的念頭。其實,縱使受傷者或死者可能要在交通意外中負上部分責任,引起意外有疏忽責任的任何人士仍須要負上一定程度的賠償責任。
筆者曾處理一單案件,有目擊者看到交通意外中的死者為了尋找從他駕駛的電單車掉下的羽毛球,而在公路中停下電單車,及後有小巴駛至未能及時停車,引致交通意外,在筆者分析案情及死者背景等,最終仍能為死者的妻子爭取到約港幣$1,000,000元的賠償。
因此,如各位讀者真的遇到交通意外,應該要立刻找合適的律師替你跟進,爭取最大的賠償,可以專心養傷康復。另外,如只是財物受損,你們都可立刻找合適的律師替你跟進,爭取最大的賠償,如讀者擔心律師費,可以考慮申請法律援助。
謹在此提醒您:提出交通意外引致的人身傷害賠償索償期限是自意外發生日起3年內。因此,如果您在遇到了交通意外受傷或你直屬親人於交通意外中死亡,應立即採取行動,並聘用合適的律師代表你,如我們的區律師。
如你需要任何法律服務,請直接聯絡區嘉文律師。